第三节 物资采购
第三节 物资采购
建场初期所需物资材料,都是在市场自行采购。成立供给科后,物资采购工作由供给科
按计划统一办理,统一供应。1958年以前,农场所需物资由黑龙江省农管厅物资部门供应,不足
部分经请示上级批准后,方可购买。
1958年4月,合江农垦局成立后,在佳木斯市成立物资供应站,农场派人常驻佳木斯市,
按农场年、季计划物资需求量,负责采购工作。
1969年,兵团二师在鹤岗市设立物资供应站,十五团的物资由二师物资站供应。
1976年宝泉岭农场管理局成立,管理局物资供应站随后建立起来。农场需用的物资均由局
物资供应站供应,缺少部分农场物资部门需向上级请示批准后另行采购。
1985年,随着大办职工家庭农场,物资科对全场的机械配件、基建材料、低值易耗、油料
等物资采购供应,逐步向商品经济发展,由计划供应型向服务型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