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物资管理 1952年以后,物资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体系,物资机构、人员配备、核算方法及各种管理
制度等基本上建立健全起来。
物资部门对农场所需各类物资,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对急需物资先进,缓用物资后进。
化肥及农药由农业部门统一计划,由物资部门统一采购供应,计划外的按议价供应。
凡购入物资未经验收,不能入库,不得报帐。经验收后,合乎采购计划所列名称、规格、
数量等方能入库,并按其类别摆放。各保管员各负其责,对易燃和剧毒的物品及贵重物资单独
保管,按月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对盘点中出现的盈亏问题,及时查明原因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物资保管工作从六十年代起就实行“五五化”制度,(即物资纵横按五的倍数堆放,便于清点发
放),并取得了成绩,跨入东北农垦总局物资管理先进行列。
材料出库时,领取单位必须办好领取手续,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否则,任何物资管理人
员不予放行。
附:历年主要物资消耗情况表
历年物资资金耗用情况表
历年主要物资消耗情况表
单位:吨
历年物资资金耗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