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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体经济

第二节 个体经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的大潮汹涌澎湃,党的富民政策深入人心,“开放、搞
活”促进了农场多种经济的金面发展。1980年在农场最早出现了刻字、烟酒、理发等个体专业户。
个体经营者大部分是农场职工的家属和职工子弟,他们没有固定工作,但拥有一定的资金、工
具、设备等生产手段。凡自愿从事个体经营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上交农场工商管理部门审查
核准,再报上级机关批准,发给营业执照,即可营业。
  1980年以来,农场相继出现了食杂、商业、白铁加工、挂面加工,修鞋、修表、服装加工、
理烫发、照像、饭店、饮食业、运输业等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的出现,不但增加了农场职工家庭的经济收入,方便了群众,而且还为国家增
加了营业税收,调整了产业结构,减少了闲散人员。由此农场对发展个体经济更加重视。
  1984年,农场建起了一座511平方米的贸易市场,个体摊贩纷至沓来,经销水果、蔬菜、
肉食、服装等应有尽有。市场内摊贩最多时达140—150人,成交额每天能达到2,000—3,000
元。
  1985年个体工商户中从事加工业7户,建筑业5户,运输业23户,商业96户,饮食业5户,
服务业12户,其它业26户。个体经济全年总产值2,75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