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厂长(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 工商运建服企业改革
第一节 厂长(经理)负责制
1987年,宝泉岭农场对全场工商运建服企业厂长(经理)进行了招标承包经营,经营方式采
取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厂长(经理)承包制。对农场造纸厂、乳品厂这两个基础条件比较好,生
产经营能力比较强的企业,作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单位。企业内部自下而上地层层建立了
承包责任制,划小核算单位,进行指标分解,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生产者紧密结合在一起。同
时,在企业内部完善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在分配形式上,属于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实行了“定额上交、超利分成、亏损自
负”的办法;其它企业实行“固定费用上交、见利分成、亏损自负”的办法;转让或租赁给集
体或个体的企业,实行“定额上交、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企业内部实行多种记酬形
式,打破了固定等级工资制,普遍实行了效益工资,计件工资和结构工资等形式。
改革了用工制度,实行用工合同制。全场对工商运建服企业都签订了一年的用工合同,实
行劳动优化组合,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农场通过放开经营权,使厂长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全责。直至1998
年工商运建服企业实施全面转制前,一直延用这一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