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兵教育与训练 1986年以来,认真落实民兵教育,始终坚持季课教育,重大节日前重点教育。如“八一”、
“十一”等节日,由武装部长或武委会主任等领导亲自进行电视国防教育。征兵时进行《兵役
法》、《国防法》教育,中学军训时进行国防知识教育。1986年以后由于受大气候影响,民兵
正常训练受到一定干扰,但农场仍坚持搞好民兵训练工作。采取以会代训形式正规化训练基干
民兵1 310人。训练干部104人。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对民兵、干部进行射击等科目训练达2 000
余人次。
根据《兵役法》规定,大专院校和高中学生,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的要求,从1986年起,
年年对中学生进行军训,共计196个班级,7 840名学生。
历年民兵军事训练一览表(1986~2000年)
表5-25
民兵组织建设情况一览表(1986~2000年)
表5-26
历年入伍 退伍人员统计表(1986~2000年)
表5-27
农场应急分队编制及装备一览表(2000年)
表5-28
农场步兵连编制一览表(2000年)
表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