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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婚姻管理

第二节 婚姻管理



  

  一、结婚 离婚 复婚登记

  为了保障《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婚姻管理工作。农场
设有民政助理负责婚姻管理工作。

  1986~1993年8月以前婚姻登记隶属于萝北县民政局管理。

   农场婚姻登记情况表(1993~2000年)
  表5-31 单位:对



  农场婚姻登记机关于1998年被评为省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

  二、婚姻档案管理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是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内容,是国家档案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婚姻登
记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期限为50年左右。

  1993~2000年,宝泉岭农场共有婚姻登记档案44卷,其中,结婚登记档案有35卷,离婚登
记档案有9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