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资管理
第三节 工资管理
宝泉岭糖厂的工资管理,在上级劳资部门批准的工资指标范围内,全厂平衡使用。在1980
年以前“大锅饭”时期,工资分配形式基本上就两种。干部管理人员执行月薪,工人是月薪日
计,有时候也搞点单项或小阶段包工。
自从实行经济责任制以来,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工资分配形
式较原先有了很大的改变,实现了以下几种工资形式:即月薪制,计件工资制,月薪日计、承
包(包括:工程项目承包和农业家庭农场自负盈亏的承包)。
为了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人人关心工厂的经营成果,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努力降低
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体现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糖厂自1981年开始实行了节约
奖和利润奖。两种奖金均按增产节约价值的比例提取。
劳资科对各单位的工资按着计划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奖金的发放,不但厂劳资科把关,还
必须报上级劳资和财务部门批准后,银行方予以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