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开展纪律教育
第二节 开展纪律教育
由于“四人帮”在十年浩劫中的倒行逆施,践踏了党内民主,破坏了党的纪律和光荣传统,
致使党内和社会上产生了一些不正之风。遵照管局和总局纪委的指示,结合糖厂的具体情况,
首先进行了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在党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
有的放矢,逐步实现党风好转和根本好转的目标。经过支部汇报、党员反映、民意测验。个别谈
心等形式的调查,掌握了党内存在的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厂纪委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
一、共产主义世界观的教育。
二、共产党员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教育。
三、党规党法的教育。
四、严肃党纪党风的教育。
五、进行了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教育。
六、开展了“两对照”和“三检查”活动。即:一对照入党誓词,二对照入党前后的变化。
一检查思想、二检查工作、三检查作风。
通过以上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厂党委成员和党员于部带头检查、主动亮丑,决心从现在
做起,从我做起,使全厂党员对党风好转增强了信心。为了巩固教育成果,促进党风好转,使
党员干部有所遵循,结合本厂群众最关心和最实际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建立一些规章制度。党
员于部“八不允许”。
一、不允许利用职权在招工、转干、招生、提干中拉关系、走后门,私自安插子女、亲友
或特殊照顾等。
二、不允许在于部的提升、晋级、调配、选拔上拉关系、营私舞弊,任人唯亲。
三、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多占房舍,也不得在分配住房上利用职权以物私情。
四、不允许违反财经纪律,偷漏国税,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
五、不允许借职权之便,向生产单位索要各种产品,同时也不准接收优价物品。
六、不允许利用职务权力和业务关系,对菜农进行敲诈勒索、刁难、受贿。
七、不允许利用国家汽车为个人干私活或无代价地为亲友拉货,占公家的便宜。
八、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为子女、亲友的错误或犯罪行为说情,包庇袒护、徇私枉法。
以上“八不允许”做为党员干部的纪律公布于众,由党内、外全体职工监督执行。同时厂
党委、各支部均建立了抓党风好转责任制,约法三章,做为年终评比先进党支部的重要内容。
经过以上几方面的工作,宝泉岭糖厂的党风好转工作进展很快,由原来的党风进一步好转
已进入了明显好转。
1983年宝泉岭农管局党委授予宝泉岭糖厂“党风明显好转单位”称号。
1984年宝泉岭农管局党委授予宝泉岭糖厂“抓党风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还授予宝泉岭糖
厂纪委“抓党风先进科室”称号。
1985年宝泉岭农管局党委授予宝泉岭糖厂纪委“抓党风先进科室”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