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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工、副、电业

第六节 工、副、电业


总场有修配厂,主要维修拖拉机、农机具,厂设三个生产车间(修理,加工、翻砂)和一
个后勤车间,工人及管理人员245名。年平均大修各种拖拉机150台。五个分场设有修理所,主
要任务是机车高号保养和排除故障,不负责机车大修任务。
基建队,负责本场生产用房和职工家属房等建筑工程,年建筑能力为5,000平方米。
木材厂,年加工木材2,100立方米左右,各分场设有木工车间。
砖瓦厂,年产红砖2,000万块。红瓦30万片左右。
电力,总场设有发电厂,为总场地区供电。发电设备有二台机组,一组400千瓦,一组500
千瓦,年发电量为五万度左右。国家电网供应电,总场设11万伏变电所,各分场和排水站设3.5
万伏变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