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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踏荒定点

第二节 踏荒定点


1954年9月,先遣队进驻黑龙江省密山县后,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密山地区的兴凯湖、
杨木岗、东发、东大林子,宝清地区的大河镇、索伦岗、七星岗等地进行了实地踏荒调查。宝
清地区虽然地形条件好,土质肥沃,水份充足,自然资源丰富是个好地方,但是,交通极为不
便。这一地区周围有两个大草甸子,当地群众叫“大酱缸”,“小酱缸”,大的宽1,200米左
右,小的宽300米,化冻后人、车都不能行走。距铁路、公路、县城有三百多公里。南线虽然有
日伪时的国防公路,但40余座桥梁因战争年代被破坏,战后路基荒废,修复需要资金。需要一、
二年的时间,这与当时中央提出的“投资少,收效快”的建场方针是不适应的。另外,当时
国家已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各方面经济紧张,拿不出大批资金兴修水利和建筑工程
投资。为此省委决定另选垦荒区。
  1955年6月,团党委根据省委指示,于12日以副团长娄锡钧为首由生产股杨克强、李志华、
邹士清和农业技术员邹志垠,梁海水等组成土地调查工作组,按照省委的指示去松花江以北
的富锦县12区(绥东乡)进行荒原踏查。
  这次踏查是在省勘查队1954年勘查的基础上进行的,路线清楚,资料较全。踏查小组到绥
东后,在富锦县政府和绥东乡政府的大力协助下,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
认为这一地区各方面部符合开荒建场的条件:①.松花江与黑龙江之间这里荒原地势平坦,集
中连片,初步勘查可垦面积达375,000亩。适宜大面积机械耕作;②.土质属长年野生植物腐
烂,形成黑土层达20—30公分以上,土质肥沃;③.水源充足,水质较好,适宜于人的生活需
要,④.交通方便,荒原中心距绥东镇20公里左右,距富锦县城40多公里,夏天富锦每天有一
班船通行绥东,冬天结冰后,车辆可直达富锦与福利屯火车站。这片荒原中有4条日伪时期修
筑的公路贯穿南北,虽因年久失修,路面有所损坏,但稍加修复即可通车;⑤.这一地区黑、
松两江三面环绕,内有蜿蜒河,具有特优的渔业自然资源。鉴于上述有利条件,经团党委研
究,初步确定在此建场。与此同时,团党委在原有调查小组的基础上充实团营各级领导,重
新组成踏荒小组,二进荒区进行复查。并在复查的过程中,对建场位置,场区范围作了初步
规划。在县、区政府的大力协助下,与当地群众的荒地进行调换,确定了场界。最后确定在
场区中心太平山建立总场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