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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改革领导体制和农场机构设置

第二节 改革领导体制和农场机构设置


为切实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结合农场的具体情况,场党委认
真总结多年来的经验教训,清理了“左”的思想影响,在领导体制、机构设置、经济结构以及
生产经营诸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重要措施。1979年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改
变了党政不分的状况,强调了场长的职能作用,在加强党的领导和改善经营管理方面迈出了第
一步,使农场的建设事业有了新的发展。
  1983年,在全面整顿企业管理的基础上,场党委突出解决了各级领导班子的革命化、年轻
化、知识化、专业化问题。党委领导班子改革前7人,平均年龄52.1岁,大中专毕业生1人,
改革后党委领导班子9人,平均年龄降到41.7岁,大中专毕业生3人;行政领导班子改革前6人,
平均年龄50.3岁,大中专毕业生2人,改革后行政领导班子7人,平均年龄41.8岁,大、中
专毕业生5人;科与分场级领导干部改革前28人,平均年龄49.7岁、大、中专毕业生8人,改
革后29人,平均年龄44.9岁,大、中专毕业生14人;队级干部改革前225人,平均年龄44.3
岁,大、中专毕业生3人;改革后299人,平均年龄38岁,大、中专毕业生3人。
  1984年,在改革领导体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改革了农场的机构设置,将总场机关的部分
行政机构,改变成为生产经营型的经济实体,组成9个公司,即:林业公司、畜牧公司,种子
公司,粮食公司、运输公司、物资公司、经销公司、水利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总场机关编制,
由原来的罩9个科室,缩编为20个科、室、部、委,机关人员由原来的210人,减少到130人。
随之对分场领导机构也进行了改革。对基层生产单位,实行以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的形成,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责任制的同时,把人、财物、产、供、销各方面应该下放的
权限放到基层,给基层以更大的自主权。
  体制与机构的设置的改革,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上,其经济效益极为明显,实行专业经济
承包责任制后,农业分离出来的人员,找到了新的生产门路,水稻、甜菜种植面积迅速扩大,
改变了农作物结构。1982年水稻种植面积不足千亩,到1985年猛增到26,700亩,三年增长26
倍半,1985年种植甜菜2.951亩,比1982年增长49%。1983年至1985年,三年间连续两年遭受
特大洪水灾害,在连续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情况下,仍然做到三年连续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