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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电力设备

第三节 电力设备


1979年2月9日,发电厂失火烧毁4台发电设备和400平方米厂房,损失十万余元。事
故发生后,在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支援下,先后从潍坊、南京等地调来6160型160KW的柴油发电
机组3台。两台安装在总场发电厂,另一台安装在一分场修理所,分别供电。以后,又从无锡
和宁波购来6300—400KW,及6300ED一500KW的发电机组两台,安装在总场发电厂,很快投入
了发电。这四台机组因型号受限,不能同时合车供电,将两台160KW的机组,调入五分场修
理所安装,专供四、五分场用电。这场火灾,造成了设备更新换代,发电能力扩大,但是投
资增加了600,000元。
1980年到1985年期间,全场的高、低压配电线路,因架设时采用的是木质电杆,木横担,
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雨淋,大部分已出现不同程度的腐烂,每当大风过后,不仅造成倒杆
大面积停电,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场里决定:利用自筹资金,将木杆更换成
水泥电杆,铁横担,这项工作从1980年开始至1982年底,全场183公里高压10千伏配电线路,
加上变压塔台70余座,另外还有总场、分场地区和大部分生产队的低压线路已基本改造完,
在改造旧线路的同时,为后建的农牧、渔业生产队架设了新线路60余公里。这次线路更新,
总投资达500万元。
从1957年开始办电到1985年,电力设备随着农场经济建设的要求不断更新和扩大,据
统计,全场有柴油发电机组37台,发电能量1,970KW,安装在总场、分场和各生产队,为备
用电源。
总场地区设置35千伏、1,800千伏安变电所一座,供应全场各单位生产、照明用电。
全场有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224公里,由变电所分五个回路,向全场各用电单位变压器
送电。
全场有大小配电器81台,安装容7量090千伏安,设置在各大用户的负荷中心。
全场有用电设备4,000台,总装机容量为11,980KW。生产照明和家用电器,最大负荷可达
1,200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