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木材
第八节 木材
一、木材采伐
二九○农场的木材采伐经过三个阶段。一是自采自用,向国家缴纳育林费,二是清林拣
捆山材,三是支林分成。
第一阶段,自采自用(1956—1962年)。建场初期,为了解决房建和生产上用材,每年冬
天都要成立伐木指挥部,组织临时伐木大队,从各分场抽调工人300多名,11月中下旬进山伐
木,第二年春节后归场。1956年1957年冬去双鸭山林业局小叶沟,四方台两个林场伐木2,000
立方米,1959年冬场里组织三个伐木分队去萝北县太平沟,中兴沟两个林场伐木8,000立方
米,1960年冬去中兴沟伐木10,700立方米。在太平沟、中兴沟伐木的木材,都是经黑龙江
水路用船或木排运回农场,在组织人工伐木的同时,1959年场里还成立了专业伐木队,队长
曲积玉党支部书记秦殿法,工人100名,这个队的主要任务是归楞、装车、编排、放排和管理
木材。
第二阶段,清林拣捆山材(1963—1968年)。1963年在嘉阴县柳河子拣捆山材3,800立方
米。每立方米交20元育林费。1965年在饶河县五林洞拣捆山材13,000立方米,每立方米交育
林费8元。1968年冬在五林洞拣捆山材500立方米,因珍宝岛事件发生,未运回转卖林场。
第三阶段,支林分成(1964—1978年)。每年冬天场里组织临时伐木大队(最少时1977年
300人,最多时1972年达到700人)。进山给林场伐木,按完成任务的30%分成,每立方米交育
林费18元。1964年在依兰县丹青河林场支林分成500立方米,1970年在葡萄沟林场支林分成
2,100立方米,1971年在萝北县金满屯林场采伐兼清林支林分成2,500立方米,1972年在东
风林场支林分成3,000立方米,1973年至1975年在东风林场支清分成7,500立方米,1977
年在嘉阴县林业局马连林场西沟支林分成2,100立方米。1977年以后,农场不再采伐木材,
每年生产用材和职工生活用材全靠国家调拨。
二、木材加工
1958年成立木材加工车间,加工厂房是—栋木板支架,顶盖汕粘纸300平方米的简易房
屋。同时还建有一栋240平方米草伐垛墙,办公室兼宿舍的平房。当时加工工具只有一台带
跑车的圆锯,大径原木还无法加工,车间主任杨德本,根据缝纫机的构造原理制做了一台圆
锯,解决了房建用料的困难。1959年从汤原县莲江口购进42寸旧带锯机,与原来的圆锯跑车
配套推车锯木。工效有明显提高,但劳动强度很大,后来许景秀、郑焕温,王义太三人将推
锯车改为自动跑车,提高工效10%,减轻了人工推跑的劳动强度。
1971年,更新了简易木材加工车间,建了一栋60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新厂房,新添带锯3台,
压锯机2台、锉锯机2台、接锯机1台,构成了锯材流水线,能生产不同规格的板方材,还能
锯锥形材,弯形材等,1966年以前,木材加工主要是房建,办公用俱,职工生活用家俱只生
产一些木箱,小碗柜,小炕桌,面板等小型的经济用俱。1966年以后,城市大批知识青年来
场,家俱品种逐渐增多,饭桌有:长条镶脚炕桌,折叠太阳桌,正方贴花铜脚桌。凳有:方
凳、圆凳、拼叠椅,单人沙发,双人沙发,三人沙发带沙发床。柜有:两开立柜,三开立柜,
高低柜、书柜、酒柜等,还有梳妆台,写字台,大立柜,写字台,高低柜,折叠圆桌,折叠
凳,单、双人沙发等已经普遍进入职工家庭。1983年开始加工大型的组合家俱。1978年以后,
大批知识青年返城,房建任务减少,房建用材加工减轻,职工家俱需求量逐步上升,据1985
年统计,家俱加工品种达到28种加工量达到70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