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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平反冤假错案

第六节 平反冤假错案


1976年10月,党中央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1977年1月,全场开展了揭
批“四人帮”运动。在揭批“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基础上,开始了平反冤、假、错案工
作。1978年12月,党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指出;“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
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场
党委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纪委、信访等有关部门遵照“冤、假、错案有多少
纠正多少,错多少纠正多少,部份错、部份纠”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建场以来,特别是在
“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对全场所有受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首先清除
了干部、工人档案中,“文化大革命”中的不实之词。1979年、1980年,场党委两次召开落
实政策、平反昭雪大会。根据纪委、信访两个部门统计,1977年至1985年,给135名党员干部
平了反。其中恢复党籍15名,恢复行政职务17名,恢复工资级别4名,政治上恢复名誉75名。
信访部门在平反冤、假、错案中,接待来信1,563件次,来访3,213人次。给反革命分子、
贪污分子、坏分子平反39人,由敌我矛盾改为人民内部矛盾3人,恢复名誉11人,给“文化大
革命”被迫害致死的33人重新作了结论,其中8人比照因工死亡处理,15人按去逝处理,发
给丧葬费和抚恤金,回场复职58人,判刑无罪释放18人。
平反冤、假、错案,不仅使被害者在政治上获得了新的生命,而且还增强了党内外团结,
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四化”的积极性。
附:1985年党群、政权、行政机构编制
一、党群机构


二、政权机构


三、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