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体制改革
第一节 工业体制改革
1984年1月,农场工业全面放开经营,十二家工业企业全部实行了承包经营。
1988年1月,食品加工厂实行租赁经营、公开招标,年上交租金3000元,交抵押金1000元,
承租者收入是职工平均收入的三倍,有两人投标,齐善元中标承租,租期三年。
1992年10月12日,农场根据宝垦局发[1992]10号文件和国家《股份制试点办法》及相关
文件,将修造厂改组为三星机械责任有限公司。这个名称的寓意是“人兴、财兴、公司兴”。
并起草制定了《三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230万元,其中:国有股200
万元,职工股30万元,公司设5名监事、9名董事,吴世庚任总经理。
1994年6月,三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将原修造厂分解租赁,租期三年。机械加
工车间底价22万元,竞价租金年上交23.6万元,承租者胡瑞江;铸造车间租金底价8万元,廖
建华承租;春光商店年租金底价0.7万元,李亚男以年租金。1.1万元承租;被服车间底价0.2
万元,李静承租;养猪、磨米车间底价0.5万元,赵振启以年交0.61万元租金承租;塑料车间
被姜忠义以5.5万元租金承租;拖拉机修理车间暂时无人承租。
1992年8月,面粉厂实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三项制度改革,在劳动用工制度上,推行
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铁饭碗”,因岗设人,优化组合。时任厂长张正记,书记梁学森。全
厂124名职工,92人被组合上岗同厂长签订了《劳动合同》,分离人员32人。在分配制度上打
破了“大锅饭”,面粉厂的岗位技能工资根据岗位技能的比重,实行分值制,分三线九岗,每
线三岗,工资总额按岗位砍块使用,一线与三线差距为25%,在向生产一线和苦、脏、累、险
岗位和高技术岗位倾斜的同时,适当照顾老职工,合理拉开档次。通过对产值利润、产品产量、
质量、消耗、安全、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考核后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具体分配
办法是:每月全厂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后,将岗位技能工资作为基本分计算出分值,
再根据每个人岗位技能所定的分数将工资分解,一线岗位技能工资占70%,岗位工资占30%;
二线岗位技能工资占60%,岗位工资占40%;三线岗位的技能工资与岗位工资各占50%;生产
班组长在本人所顶岗的岗位上增加一分,经有关部门审核面粉厂在完成农场下达的主要经济指
标的前提下,目标考核合格后,厂长、书记高于全厂职工工资平均数的二倍,副厂长得厂长的80
%,会计可比照副厂长标准,一般工作人员(统计、出纳)得厂长的60%,其他管理人员得厂
长的50%,实行计件和大包的班组,如装卸班、点袋班、机车班等按完成任务工资含量计发报
酬,在完成上交指标后自负盈亏。
1994年5月1日,食品工业总厂饮料车间实行租赁经营,钱志义以年租金2.2万元承租。
1995年3月22日,食品工业总厂共分解为11个车间租赁。其中:制酒车间被高连德以29万
元年租金承租,磨米车间由张汉军以年租金60400元承租,挂面车间以年租金3366.67元,被
王申生承租,糕点车间以年租金3333元,被王旭承租,商店以年租金688.80元,被王晨承租,
养猪由王学义以3734元年租金承租,其它粮果、修理等暂未出租。
1995年3月21日,农场决定对砖瓦厂实行租赁经营,
1994年砖瓦厂由于
机制不活,产品无销路,当年亏损达12万元。农场对砖瓦厂实行定编30人,富余人员划归
科研所,对流动资产(包括零件、低值易耗、原材料等)作价41650元实行一次变卖,进行公
开招标。年上交租金7万元,上交租赁保证金2.5万元,原砖瓦厂副厂长钱恒岳中标,租期三
年。
1996年4月,二分场砖厂实行租赁经营,原二分场副业队队长王炳德以年上交租金6万元
承租,租期三年。
1997年5月,农场对果品厂实行租赁经营,租期三年,每年上交租金4万元,交抵押金2
万元。原果品厂刘荣厚承租。
1997年食品工业总厂实行整体租赁,租期三年,每年上交租金14万元,抵押金10万元,原
食品工业总厂钱志义承租。
1997年5月14日,饲料厂实行租赁经营,租期三年,年上交租金5万元,抵押金1万元,
原饲料厂厂长刘生承租。
1997年面粉厂实行委托经营,委托经营期限为三年,每年上交25万元,交纳经营保证金15
万元,对受托方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年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年基薪确定为16800元,
基薪按月预付,每月预付当月平均基薪的80%,其余20%用于建立经营者风险基金。年终考核
后如需扣减基薪,可以从风险基金中支出,受托方为原厂长张正纪,交纳委托经营保证金15万
元。
1997年2月,农场对乳品厂实行招标经营,有8人投标报名,在场招标经营领导小组领导
下,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原乳品厂厂长赵其昌中标。招标经营是在全民所有制的基
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农场、
经营者、企业职工的三者利益关系,使企业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乳
品厂招标经营后,经营者向农场交纳抵押金20万元,每年上交农场承包费80万元。经营者收入
实行年薪制。企业职工定编115人。
1998年3月,农场对砖瓦厂实行财产转让,转让价格24万元,一次交清优惠15%,净上交
农场20.4万元。由原承租人钱恒岳购买。
1998年3月,二分场砖厂实行财产转让,出售底价27万元,成交价格47.4万元,一次交清
优惠15%,纯上交农场40.29万元,被十五队职工廖宗权购买。
1998年3月,果品厂实行财产转让,出售底价43万元,成交价格55万元,一次交清优惠15%,
净上交农场46.75万元,被刘荣厚购买。
1998年4月,禽加厂实行分解转让,东风冷藏车24180元,警卫室15000元,一次交清优
惠15%,净上交农场33303元,原禽类饲料公司经理左金玲购买。零件库由宗金胜以38250元
购买。
1999年11月,禽加厂(化验室)转让,价格41000元,一次交清优惠15%,净上交农场34850
元,原科研所统计胥东风购买。
1999年11月,禽加厂报废锅炉房转让价格17000元,一次交清优惠15%,纯上交农场14450
元,孙红军购买。
1998年5月5日,修造厂塑料车间转让资产36万元,一次交清共30.6万元,原塑料车间主
任姜忠义购买。
1998年5月5日,修造厂机加车间转让,成交价88万元,一次交清优惠15%,净上交农场74.8
万元,原副厂长胡瑞江购买。
1998年3月,饲料厂转卖,拍卖底价35万元,成交价为70.4万元,一次交清优惠15%,纯
上交农场59.8万元,钟荣贵购买。
1998年3月,食品工业总厂分解转让,钱志义购买(不含食品车间、大米车间、新酱油房、
猪舍等),转让价格为81万元,分三次还清。
1999年5月,食品车间变卖8万元,一次交清优惠15%,净上交农场68万元,孙洪军购买。
1999年9月,食品工业总厂猪舍变卖1.2万元,一次交清优惠15%,净上交农场1.02万元,
王学义购买。
1998年9月,油脂厂实行财产转让,转让资产合计3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5万元,流
动资产206万元,胡学智购买。固定资产转让款125万元,于1998年9月1日一次交清,优惠
15%,上交农场106万元。流动资产206万元,实行分期付款,分两次还,两年内还清。部分
资产实行剥离,租赁经营,年上交租金6.2万元,租期一年。
1999年2月10日,种禽厂实行租赁经营,流动资产实行转让共26万元。租期五年,年上交
租金3.6万元,定编职工20人,畜牧公司畜牧兽医师曲红军承租。
1998年3月,面粉厂实行财产转让,全部资产成交价为7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50万元,
流动资产577万元。固定资产150万元,流动资产(不含原粮、产成品)75.7万元,两项合计
225.7万元,一欠交清优惠15%,纯上交农场191.8万元。张正纪购买。转让资产中不含1个
拱型粮仓和4个立式粮仓。5个粮仓实行租赁经营。转让款中其它资产分期偿还。
1999年1月6日,乳品厂实行租赁经营,租期10年,定编职工70人,前3年每年上交租金
30万元,后7年每年上交租金40万元,承租人万春临。
2000年6月12日,修造厂拖修车间、铸造车间实行转让,转让价格为50万元,分两次交清,
胡瑞江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