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洪涝灾害 一、洪灾
建场45年来,共发生洪灾7次,特指达到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以上的,频率为15.6%。洪
灾主要分布在沿江地带,地势低洼处的坝下生产队。1986年以来,发生过2次达到20年一遇设
计洪水的洪灾(1991、1998年),洪灾都是由夏秋季集中暴雨形成的江河洪水泛滥,以1998年
松花江洪水为例:1998年7月下旬,松花江流域河水暴涨,8月31日,二九○农场境内松花江
水位达到最高值58.13米,超警戒不位1.83米。
二、涝灾
涝灾指达到五年一遇设计以上的,频率为45%。主要分布在农场地势低洼和泡泽周围,滞
水而成内涝。
农场建场以来涝灾比较频繁,达到5年一遇涝灾的洪水有20余次,涝灾都是由于降雨过多
或连续降雨形成低洼地滞水而成的内涝灾害,1960年70%的雨量集中在6~9月份,全年降雨
量686. 2毫米,8月份为188.4毫米。加之两江汛期水位较高,积水难以排出形成内涝,农业
严重减产。
水 灾 年 表
三、旱灾
农场建场45年来,发生旱灾15次,频率为33.3%,主要分布在高岗及远离泡泽的地带。
旱灾主要是由于长时间无降雨或降雨少,达不到作物生长所需水份,影响其生长或导致其
死亡的灾害。
春旱主要是因为春天风大,土壤水份蒸发量大,降雨少造成的,风的大小,直接影响旱情
的严重程度,越是少雨,风越大。
旱灾年表
四、水旱灾害交替与并见
水旱灾害交替与并见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