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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构及队伍

第二节 机构及队伍


1986年初,农场取消林业公司,林业科与林业站分离,林业科科长闫英,副科长张新民分
管林业站工作,科室工作人员丁建文负责林政防火工作,秦续仓负责造林绿化工作,赵春芝负
责森林经营工作。

1992年2月,张新民调出。1993年2月15日,农场机关机构改革,林业科与林业站再次合
并成林业公司,成为既行使全场林业行政职能,又独立核算的实体,公司经理兼林业科科长张
新民,林业站党支部书记朱忠富,工作人员12人,场部地区设3名护林员,施家岛设1名护林
员,各生产队设兼职营林员。

1994年初,农场取消林业站党支部,成立林业公司党支部,张新民兼任党支部书记,朱忠
富任副书记(正股级)。林业公司设3个办公室,1个林业站,1个会计室,造林绿化办公室
副主任秦续仓,林政防火办公室副主任丁建文,森林经营办公室副主任李业柱,林业站站长陈
波录,会计于纪璇。

1997年,朱忠富改任林业站站长,李业柱任林业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正股级),工作人员
10人。

1999年4月,陈文华任林业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作人员增加到11人。

2000年3月,丁建文任林业公司林政防火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2000年5月,李业柱任林业公司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任春燕任林业公司森
林经营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9名,其中职能科室人员6名,其他人员3名。

1986~1992年,各生产队设有专职营林员,工资由农场给付,行政管理归生产队,业务管
理归林业科,各分场设有专职营林员。1993年大部分生产队的营林员由农业技术员兼任,各分
场营林员由分场技术股农业技术员兼任。1995年,营林员由各生产队治安员兼任,营林员工资
大部分由生产队管理费支出,农场林业科支出部分工资。2000年农场取消治安员,各生产队营
林员由会计兼任,共有营护林员4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