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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造林义务植树

第四节 造林义务植树



一、造林

农场不断进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根据适地适树的原则,充分利用边角隙地、废弃地、
沙化或潜在沙化土地实施退耕造林,1986~2000年共计造林2129公顷。

1987年开始启动防浪林营造工程。当年营造防浪林600亩。1988年又营造防浪林606亩。
2000年,全场有防浪林3095亩,其中人工防浪林2180亩,天然防浪林915亩。在1991年特大洪
水中,刹减风浪80%以上,在1998年特大洪水灾害中,防浪林起到了巨大的防浪作用,有效地
保护了黑松堤防的安全,农场对堤防防浪林的营造技术及防浪效果进行了探索与研究。1990年4
月,农场针叶树育苗除满足当年造林外,多出50万株樟子松苗,农场要求各生产队在农防林下
各栽植一万株,1996年开始对杨树林下樟子松林带的上层杨树进行伐除,并作为更新采伐的一
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更新后樟子松长势良好。

1993年7月,在全场范围内进行了沙化地面积调查,对小区域沙化地进行了分析与研究,
在此基础上对十五队、十九队、二十六队、三十四队的沙化地进行逐年治理,有效遏制了沙化
地的继续蔓延。

1993年前,全场造林以阔叶杨树为主,1994年开始营造针叶树片状纯林。1997年,各单位
根据农场造林计划植树造林,经农场、分局、农垦总局验收后,农场给予核减耕地面积,造林
出现良好的发展局面。在此之前,各生产队造林不核减耕地面积。

2000年前,造林均属投资造林。2000年初,农场出台了兴办家庭林场自费造林的有关政策,
当年兴办家庭林场10个,自费造林面积达62.63公顷,占全场造林面积的28.6%。

二、义务植树

农场健全了义务植树登记册管理制度,对全场范围内年满11周岁,应尽植树义务的公民以
生产队为单位统一登记,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册,由生产队营林员负责登记,一式两份,所在单
位一份,作为履行植树义务的依据,农场林业主管部门存档一份,作为检查义务植树的凭证。
对各单位实行统一规划,利用义务植树对一个居民点或一居民点的部分进行高标准绿化,各单
位辖区由本单位负责绿化,苗木费由各单位自己承担。通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涌现出了二十
五队、三十五队、供电局等高标准绿化典型。

农场1995年实施了光明街绿化工程,1996年实施了希望路绿化工程。工程设计按照“三季
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针阔结合”的原则,共栽植各类绿化苗木8108株,其中乔木树种
1825株,有云杉大苗1254株,垂柳571株,花灌木树种1485株,有丁香650株,刺玫429株,
榆叶梅406株,云杉绿篱用苗4798株,长度达2100延长米,种植草木花卉面积达4500平方米,
光明街希望路绿化带成为农场一道亮丽的风景。

1996年开始繁育草本花卉,场部地区及各生产队进行草本花卉栽植。1998年草本花卉实行
集中繁育,提高了农场整体绿化标准。2000年有普通花卉品种27个,进口F1代花卉品种20个。

2000年在久和公园栽种樟子松、云杉大乔木和刺玫、丁香等花灌木2100株,种植串红、万
寿菊、翠菊、石竹、彩叶草、鸡冠花等各种草木花卉96000株,养盆花4100盆。

1999年10月3日,农场投资25万元,实施西部界碑至场部段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在公路两
侧各栽3行樟子松大苗,株行距为3×3米,在高压线路和通讯线路下各栽一行花灌木,共栽
植樟子松大苗5885株,花灌木9100株,绿化总面积110亩,总长度15公里。2000年对绿色通道
工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造林义务植树统计表

(1986~2000)

单位:亩 株 人



农场草本花卉品种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