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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房建面积

第六节 房建面积



1963年合场时,房屋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十团组建后,房建加快,总投资1,496万元,
房建总面积16.1万平方米。1985年,全场实有房建面积30.2万平方米。其中,民用住宅15.5万
平方米,平均每人占房8平方米。建场以来房建总投资3,813万元,平均每年1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