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林政管理

第七节 林政管理



农场的林政管理侧重于护林防火,这是因为每年要有10—20亩的树木毁于人、机、畜、火。
1984年十队清地烧麦秸跑火,烧掉两条林带,毁10年龄杨树600多棵。经常发生的是乱砍滥
伐,有些杨树、落叶松以及自然次生柞树常被偷砍偷-伐。1981年四队20名职工偷砍杨树、柞
树116棵;同年二十一队7名职工偷砍130棵。林业部门调查统计,每年出观大小毁树伤林事件
15—26起。为贯彻森林法,发展林业,保护林木,场在林政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
一、宣传林业政策。发动大家多植树,场规定凡家庭房前屋后和房区道路两旁新栽树木归
个人所有,农场无偿供给树苗,要求保栽保活,按计划采伐。并规定,凡11岁以上公民每年义
务植树5棵。
二、反复强调护林防火的法令和规定。划分责任,每年春季组织一次普遍检查。平时还不
定期地组织专职营(护)林员进行林政检查。
三、奖功罚过。每年评比总结,奖励营造和保护林木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违犯林
业政策和林木保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些则随时给予经济处罚。70年代以后,每年因此罚款
500—1,000元,最多是1985年达3,000元,并且规定凡毁树者,处罚后又必须毁一植三。
四、林业科设一名技术干部专抓护林防火和林政工作,制定了营林员的岗位责任制和考核
记分标准。每年集训1—2次,并经常实际考察。
五、进行护林防火教育。每年春秋两季普遍宣传教育,并严禁野外烧荒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