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车辆船舶 一、车辆
新庄全靠畜力车辆运输。分场各有苏制“吉斯一5”载重汽车2辆、“吉尔”油槽车1辆,
运输主要还是靠畜力。每个生产队有马、牛车8—10辆。1963年10月,首进国产“解放”牌载
重汽车16辆,后逐年增多,又有国产“跃进”牌中型载重汽车。1971年开始有载客汽车1辆,
1978年增至2辆;1977年配有1辆救护车;1980年开始有消防车1辆;1981年开始购国产“东风”
牌载重汽车。1984年家庭购买汽车1辆,个体经营,1985年增加到10辆。1985年全场共有汽车7
3辆(包括部分超期使用车数,不含个体车数),其中载重汽车58辆,客车7辆(包括吉普车)、特
种汽车8辆、其它1辆。
附:历年汽车拥有量表。
历年汽车拥有量统计表 单位:辆
二、船舶
1970年购240马力拖轮1艘,开始了水上运输。1976—1979年,场自造300马力拖轮1艘、
300吨驳船1艘;1985年又在佳木斯定造驳船1艘。运程上溯嘉荫、黑河,下至佳木斯、哈尔滨,
以佳木斯为多。运载货物主要有木材、煤炭、化肥、油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