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工资 一、沿革
1956—1958年垦荒队员实行工分制,不挣现金,年终一次分配。
1959—1965年等级工资,生产单位月薪日计,其中,少数单位计件工资制,非生产单位月
薪。
1966—1967年农牧生产队试行作业工资和产量工资的“两结合”工资办法;工副业单位月
薪日计和计件工资;机关和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月薪。
1967—1968年生产单位月薪日计,非生产单位实行月薪制。
1969—1971年全部实行月薪制。
1972年生产单位月薪日计,非生产单位月薪;1971年以来就业的职工子女和城市下乡知识
青年实行供给制,第一年每月21元,第二年25元,第三年本工种一级。此制度实行到1977年。
1973—1978年农牧生产队实行部分工资评工记分按分分配的办法:参加生产的职工月工资
的32元以上部分保留,按出勤日数发放;以下部分打乱,评工记分,年终按分分配。每月职工
每出勤1天,预借1.00元,家属0.80元。工副业单位月薪日计;非生产单位月薪。
1979—1981年生产单位基本工资加奖励,见利或超利分成;非生产单位月薪。
1982年二队等5个单位自负盈亏;砖瓦厂、基建队计件工资;其余实行浮动工资加奖励的
办法,月工资37元以上保留,按出勤天数发放,以下部分的20%作为浮动,完成指标的返还,
完不成的按比例减扣,超额按比例提取奖金。学校、医院等非生产单位基本工资加奖励。
1983年十队等8个农业生产队联产承包;一队等8个队盈亏包干;砖瓦厂、基建队浮动计件
工资;文教卫生单位及人员费用包干,基本工资加奖励;其余浮动工资加奖励。
1984年二十一队试办职工家庭农场;其余农业生产队实行产量工资和定额上交盈亏包干两
种办法;砖瓦厂、基建队浮动计件工资;菜队、林管站、科研站定额上交,技术补贴;文教卫
生单位与1983年同;其余单位浮动工资加奖励及超利分成。
1985年农业生产单位全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工商单位放开经营,专业承包,自负盈亏。
理顺工资制度,干部实行职务工资,工人统一工资等级标准。
二、工资调整与升级
自江滨农场成立至1985年,面比较大的工资调整与升级共7次;
1963年,调整升级1,297人,占职工总数的5.07%,月增加工资总额8,059元。
1971年,调资升级3,329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8.4%,月增加工资总额25,147元。
1977年,调资升级5,860人,占职工总人数的67.4%,月增加工资总额32,805元。
1979年,升级169人,占调资范围职工的2%,月增加工资总额1,141元。
1979年,调资升级2,743人,占职工总数的37.7%,占调资范围职工的40%,月增加工资总
额18,281元。
1981年,文教卫生职工调资升级,调资升级665人,工资总额4,404元。
1983年,调资升级5,463人,占职工总人数的71.8%。占调资范围职工80%,月增加工资
37,345元。
1985年,理顺工资制度,套级、改级、定级的共6,312人,占职工总数的78.1%,占理顺范
围职工的99.7%,月增加工资总额86,025元。另有一些零星调整升级。
三、历年工资总额表(1959—1985)
历年工资总额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