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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务分局

第二节 税务分局




一、机构设置
1972年成立税收所,上属于萝北县税务局。这之前,税收由本场计财部门兼理。1978年,
税务所改为税务分局,局长及助理员等3—5人。其主要负责人变更情况是:
1972—1976赵德怀(副股长)
1977 林钧泽(未任职)
1978— 韩殿义(局长)
二、税务所建立后每年税收统计表
1973年以来税收统计表 单位:万元


农业税一直由本场计财部门代收,按播种面积缴纳。1985年以前每亩1.50元,1985年
1.958元。遇有灾情适当减免,平均减免在1/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