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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三章 共青团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6年,两乡各设共青团总支部,属萝北县团委领导。开封乡总支书记齐崇元,新升乡总
支书记徐振邦。
1958年秋,两个作业区(后为分场)各建团委,属萝北县团委领导。十一分场团委书记梁兴
福,十二分场团委书记罗好杰。
1963年,成立共青团江滨农场委员会,属于萝北县团委领导,梁兴福任副书记,干事1名,
工作人员1名。年末,徐明章接任副书记。1964年春,罗好杰接任,团委干事1名,委员会不
健全。
1965年5月场首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团委会,副书记罗好杰,委员有罗秀甫(女)、
艾连发、崔景峰、张盘州、林贵海等共11人。1966年各团组织停止活动,1969年8月十团党委
决定恢复共青团的正常组织生活,团的工作由组织股负责,配备1名青年干事。
1975年12月十团首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了团工委(接场一届委员会为二届),书记李凤民,副
书记李连春,委员13人,有张诚杰、谢家琛、石佳仪(女)、李树星(女)等。
1977年7月场二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了三届委员会,书记单积平,副书记李连春,委员29人,
有张诚杰、谢家琛、谢秀云(女)李明、孙守俊、张恒伟等。
1979年9月,场第三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了四届委员会,副书记李连春,委员22人,有孙守
俊、张恒伟、方申涛、董胜山、潘身道、胡序花(女)等。
1983年7月,场四次团代会选举产生了五届委员会,副书记赵洪臣,委员6人,有俞新利、
杨庆海、刘昌龙、王显春、许永利。1985年杨庆海被任命为副书记。
团委日常办公的一直是2—3人,其中副书记1名,干事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