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武装

第四节 武装




一、机构沿革
1958年10月,作业区设人民武装部、各有1名部长。1963年3月,两分场武装部合为江滨农
场人民武装部,部长张鹤林,参谋1名。1969年2月,由作训股具体负责武装工作,股长李铁生,
参谋2—3名。1977年恢复农场,重设人民武装部,3人,部长许连友,后李铁生接任。1978
年由副部长张鹤林主持工作。1978年下半年刘景学接任,共4人。1981年末,副部长张鹤林主
持工作。1984年工作由副部长宋发军主持,共3人。
二、民兵工作
正式建立民兵组织是1958年10月,作业区各建一个民兵团,直到1963年初。团长、政委分
别由分场的场长、党委书记担任,以队为连,十一分场9个连,十二分场8个。每个团各有民兵
1,400—1,700名,其中18—35岁的基干民兵600—800名。
1963—1969年初,江滨农场为一个民兵团,团长、政委分别由场长、党委书记兼任,每个
基层单位为一个连,共29个。民兵人数在3,500名左右,基干民兵在1,500—1,700名之间。
1969—1976年底,民兵改称兵团战士。其中有“持枪战士”,相当于基干民兵,全团有兵
团战士4,000—4,500名,持枪战士600—700名。每个基层单位为一个连,共有45个。团属1个
武装营,管辖3个步兵连(五连、十七连、二十连)和1个机炮连(六连)。
1977年恢复了民兵建制,全场为一个团,团长、政委仍由场长和党委书记分别兼任。1977
—1981年,全场民兵在4,200—4,500名之间,分散在38个基层单位。民兵中分普通、基干和武
装基干三种,人数分别在2,500、1,000和800左右。有23个武装分队。
1981年秋,民兵组织改革,基干民兵按总人口的3.3%、普通民兵按6%整编,并按大面积政
治、军事、组织“三落实”的要求,武装分队由原来的23个增加到32个,基干民兵不再有武装
与非武装之分。从1981—1985年,基干民兵一直是650名,普通民兵1,180名。
民兵的军事训练多以连队为单位进行,每年半个月,科目有射击、投弹、爆破、反空降、
反坦克等。十团武装值班分队的训练时间每年40—50天。自1981年开始,军事训练的时间、人
数和内容,均由管局人民武装部统一安排,场人民武装部具体实施,
三、兵役
30年代初到40年中期,本地村民配合抗联抗御日伪、土匪的侵扰。抗战胜利到建国初期,
当地人民群众为保卫胜利果实做出了努力、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3个村有部分男青年踊跃参
加志愿军或民兵赴朝参战。人民群众积极生产,支援前线。
实行义务兵役制后,自1958年第一批2名青年应征入伍到1985年共有311名青年参加解放军,
已转业复员284名。
1982年场从基干民兵中挑选212人组成机枪连和炮连,编入宝泉岭预备役步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