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编制
第六章 乡政府
第一节 编制
1956年6月,江滨地区同时建立了开源、开封、新升3个乡。开源乡辖有十七庄、十八庄、
十九庄、三十二庄、三十十庄,乡政府设在十八庄。开封乡辖有二十庄、二十一庄、二十二庄、
二十三庄、二十四庄、二十五庄、二十七庄,乡政府设在二十一庄。新升乡辖有二十六庄、
二十八庄、二十九庄、三十庄、三十一庄,乡政府设在二十九庄。1958年初,合为开封、新升
两乡。开封乡辖有十八庄、二十一庄、二十二庄、二十三庄、二十五庄、二十七庄,后增加南
岗屯、太平屯。新升乡辖有二十四庄、二十六庄、二十八庄、二十九庄、三十庄、三十一庄;
秋,向阳屯由绥滨县福兴乡划归之;乡政府所在地依旧。原开源乡的十七庄、二十庄划归以后
的军川农场,三十二庄、三十三庄划归以后的名山农场。
当时,乡政府有乡长1名、副乡长2—3名、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2名、秘书1名、民政
助理员1名、农业助理员1名、农机助理员1名、畜牧助理员1名、妇女主任1名,另有其他工作
干部2—3名不等。
1958年冬,“政社合一”。乡政府与当时的作业区(即人民公社)合并为一个机关,后分场、
农场亦然,干部职务相兼,权限范围不清。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十团组建不设乡政府为止。
这期间乡名两易,1963年两乡合并,称“新升”,乡政府迁地原三十庄前(现场部);1966年初
更名“江滨”。乡政府只有乡长、乡党委书记、秘书和民政助理员:另有公安派,屯所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