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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职工教育

第四节 职工教育



这里指的是职工的业余文化教育。这项工作大致可分4个阶级,第一阶级是文化大革命以
前,各生产队都办了夜校,共14个,配有专职或兼职教员16名。农闲时,每周两个晚上组织45
岁以下的职工学习文化,开展扫盲活动。学员约2,000名,约占职工总数的80%,分初小、高小、
初中3个学段,有统一编印的教材,每个学员都有课本、练习本、笔记本,学习认真。教员
责任心强,发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常常送学到门。三十一庄的吴兆海、向阳屯的
张广茂都这样做过。这一阶段职工的平均文化程度明显提高了。第二阶段是1966年—1968年,
教育停止。十团初期为第三阶段,文化学习以及业务技术学习基本上被政治教育所代替。1977
年以后,文化学习的热情又高涨起来,特别是年青人,抓紧自学。为使职工的业余文化学习有
组织有计划地进行,1980年,场成立了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设力、公室,因势利导,在全场
办起了12个业余学校,分初中、小学班,参加学习的约2,000名,聘请中小学教师代课。办得
较好的有木材加工厂、七队,入学率75%,坚持经常,教与学都认真。1982年11月份,对全场
35岁以下的职工(1968年以前的高中毕业生除外)进行初中文化补课考试,语文、数学两科。应
补考的3,500名,及格的1,050名。这次考试以后,学习积极性更高了。1984年底,对全场职工
文化水平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见“劳动工资”一章)。
有组织的职工业余教育进行了不到两年,逐渐松驰下来了。有些业余学校,名存实亡,有
的连名也没有了。职工的文化考试往往流于形式,“抄、看、传、代”现象连连发生。不过许
多青年人自学的积极性仍然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