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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机构改革

第四节 机构改革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本着“精简、效能、统一”原则,农场机构不断改革,力度比较
大的有四次。

第一次是1984~1986年改革之初。体制转变,为精简机关,加强服务,农场将8 个科室剥
离分流,与所属单位合为公司,政企合一,两种职能。粮食科与粮食处理中心合为粮贸公司,
水利局与水利工程队合为水利工程公司,林业科与林管站合为林业公司,畜牧科与兽医站合为
畜牧公司,物资科与物资库、燃料站合为物资公司,商业科与百货商店合为经销公司,建设科
与基建队合为建筑公司,交通科与汽车队合为运输公司。称为“八大公司”。同时,机关精简
缩编,科室由原来的21个改为18个,经济实体由原来的8 个增加到11个,机关干部由原来的90
名减少为49名。富余人员充实经济实体13名,分配到基层单位任职1 名,被基层单位招聘为工
作人员4 名,内退6 名,其中25名安排到一些经营单位工作。农牧生产队管理人员随之精减,
人员配备:队长、党支部书记、副队长、会计、出纳共5 人,各种技术员服务创收,减少了77
人。工商企业“减少管理层次,压缩非生产人员,因需设置,因职司位”,自行做了内部调配。
这次机构改革选用干部的办法是:个人自荐,党委聘任。改革以后,机关管理费由50.3万元下
降到26.1万元;生产队管理费由127.5 万元降到66.6万元。为提高办事效率,农场制定了机关
干部、基层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考核工资办法,但是,由于考核不彻底,没全面实行。
这次改革的主要收获,在于农场机关少了一些指令,多了一些指导,少了一些形式主义,多了
一些务实作风。生产队则是少了一些行政指挥,多了一些协调服务。

第二次是1993年。农场机关和基层管理机构精简。机关由原来的27个科室缩减到15个,其
中,农业科、农机科、水稻办合署,称生产办;办公室与政研室、科技科合署,仍称办公室;
政法委、司法科、民政局合署,称司法民政科;劳资料与安全办、劳动服务公司合署,仍称劳
资科;纪检委与检察室合署,仍称纪检委;宣传部与团委合署,仍称宣传部。人员由246 个缩
减到176 人。生产队管理人员按耕地规模配备人员:耕地900 公顷以上的6 ~7 人,公顷~

600900公顷5 ~6 人,600 公顷以下4 ~5 人,共缩编103 人。对生产队管理人员实行平
时预借生活费,年终目标考核,以成绩分配。这次机构精简,单是工资一年就节省40万元。更
重要的是纠正了人浮于事、推诿扯皮弊端,提高了工作效率,可惜的是这一改革成果未得到很
好巩固,没到两年多数合署部门又与上级对口分设,人员相应增加。

第三次是1996~1997年,这次的重点是改革缩编、强化作风建设。机关基层干部共减了24
人,绝大多数是年龄比较大的假退内养人员。

这次机构改革有一个创意,场党委选派了26名年轻体强的机关干部挂职下至26个生产队长
期蹲点,与原机关岗位脱钩。其报酬是以本人标准工资为基数,奖罚按所在单位经营效益好坏
执行。原规定两年,实际一年。下派期间,这些同志不担任所在单位干部职务,但参加队干部
会议,参与队里工作。平时,他们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与干部群众同吃,同住,
同工作,同劳动,出谋划策,共给生产队和农场提有价值的建议130 条,帮助解决了许多实际
问题,尤其是使3 个后进队得以明显好转,帮助80多个贫困户脱贫。他们归位后,把在基层学
到的好思想好作风带进了机关,对改进机关作风起到了拉动作用。此后,在这26名同志中有6
名被提升。

第四次是2000年,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适应改革形势,彻底转变职能,全力服务基层。
机构设置从实际出发,不搞上下对口,党政机关共设10个科室50人:综合办公室6 人,农业生
产办6 人,计财科7 人,审计科2 人,企管科4 人,政工部7 人,纪监部3 人,武装民政司法
合署3 人,工会3 人,教育科2 人,场领导7 人。要求一室多职,一人多能。通过竞聘演讲、
考试答卷、全员公投、评聘结合、党政班子敲定。这次改革机关干部共减了11人。安排到非国
有经济办公室8 人,自主经营,农场补贴;自谋职业1 人;充实基层2 人。机关工勤人员全部
推向市场,收费服务。小车留用3 台,司机3 人。

改革方案规定,机关工作人员预开本人标准工资的70%,30%工资参与考核分配。此办法
未能实践。

  此次改革对基层来说动作不大,基层管理人员仍实行风险抵押,目标考核,责任工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