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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分配制度改革

第三节 分配制度改革


改革初期,农场拟教育系统实行考核工资,平时发放本人标准工资的70%,其余30%
活化,学年末根据考核分数分配,分数多多得,分数少少得,试图以此打破拿死工资平均分配
的格局。对此,教育部门和校、园提出异议:活动数额不大,都是大家个人有数的钱,不是我
拿你的,就是你拿他的,不像有些行业可以创利分奖,弄不好上下左右会产生矛盾,教职员工
的工作虽有严格考核,但终究不像其它企事业单位职工生产和工作量化得那样确切明了,尺寸
不好把握。农场认为,这一异议不无道理,也就作罢,有文无实。后来,又认为教育方面分配
缺乏激励机制,1988年决定专为中、小学设奖金,每位教职员每年按180元划拨;学年末分一、
二、三等奖兑现,保平奖优,论功行偿。这一办法得到欢迎拥护,实行到1993年。这一年,因
中学的经费超支,占用了奖金,教师不满,农场便取消了这一改革。从此以后,教育系统依然
是各拿级别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