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电力通信第一节 电力 一、机构
1987年前称电业所,队级;1988年改称供电局,科级,设用电、生产、局务三个办公室。
全局职工30~40名,2000年42人,另有各单位电工42人。职工中,电气工程师2人,技术员9人。
局长及任期:
李永贵 1972~1992
邵玉信 1993~1995
翟瑞银 1995~
党支部书记及任期:
李永贵(兼) 1985~1992
宋发军 1992~1995
翟瑞银 1995~
二、设施
(一)发电机组 1990年以前,各生产队和工商企业大都有柴油发电机组,共31台,总容
量1500千瓦(包括供电局机组)。1990年以后,电厂供电充足,基层单位发电机组变卖,只有
供电局保留160 千瓦和200 千瓦2 台,以备急用。
(二)变压器 80年代初,全场共有46台变压器,容量3670千伏安,后增加7 台,容量随
增至4800千伏安。大多是高耗能变压器,节能型22台。供电局变压器1 台,2000千伏安。
(三)线路 全场有35个千伏线路245 公里,10千伏132 公里,04千伏100 公里。原先多
是木质电柱,从1980年开始改造,到1990年全部更新为水泥电柱。
(四)变电所 80年代前,主变容量1000千伏安,开关保护较落后。1990年,主变更换为
2000千伏安。同时,增置35千伏少油开关、35千伏电压互感器、35千伏电流互感器、35千伏所
用变压器各1 组(台),控制与保护使用微机集控台。1993年变电所达到了省级标准。
三、用电管理
(一)电能计量校验1988年设立了电能计量校验室,购置三项电能表校验台1 部。1999年,
购进微机控制电能表校验台和互感器校验台各1 部;2000年又购携式单项校验仪1 部。这样,
既提高了精确度,又方便了计量工作。这些仪器的应用,得到了上级计量监督局的认证和授权。
(二)电能表装设 1992年以前,民用电表全是装在用户家中,抄表、收费两次入户,不
方便,也不便于稽查。后,每栋房集中安装在户外,抄表、检查省事。窃电现象减少。
(三)试行购电制 从1998年开始,逐步推行购电办法,规定场部地区新用户都要使用电
子式预付费电表,现已有9 个生产队使用这种表。原DD1 型、DD28型电表逐年淘汰。
(四)检查工作 供电局配专职监查员1 名,平时经常性检查。局里每半年组织1 次普查。
窃电现象很少,每次普查仅发现两三户,而且电量不大,一般都做补交电费处理。比较大的有
3 次,都是生产队电工窃电。因为队用电都由本单位电工承包,利益所驱,在电表上做手脚。
窃电最多的是十五队电工1999年窃电折费1 万多元,除罚补外,给予警告处分。检查中,如发
现电表不准不符等问题,都能及时处理。如2000年初,发现农场机关一用户月电费由10元左右
增到40多元,主动询问检查,原来是电表与邻家的接错了线,马上做了纠正。
四、用电
农场用电由佳木斯火力发电厂系统供给。年均用电362 万度。因线路较长,电力损耗,购
电量大于用电量,比例在6 %左右。又有各种原因,供电量与售电量也有逆差,损失率大致为
13%。售电费标准,1985年以前由农场决定,民用每度018 元,公用020 元(包括生产经营用
电———下同)。1986年起,工商物价局定指导价,实际收费不确定,总的趋向是上升。1998
年以后,由供电局测算,报工商物价局审核,民用由每度055 元增到071 元,公用097 元增到
117 元。民用电比重逐渐增大,由19896 年的30%增到2000年的55%;公用电比重逐渐减小,
由1986年的70%减到2000年的45%。
历年供电总量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3-39 单位:万度
供电局1999年被评为管局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0年被评为鹤岗供电区电工管理先进单
位;连续15年被农场评为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