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清欠”
第八节 “清欠”
一、内外欠款
改革初期,由于资产记账转让、家庭农场的生产生活费用农场垫支、连年天灾欠收,形成
了家庭农场大额挂账欠款。因此,农场也兑现不了家庭农场的盈利钱,造成了“盈亏双挂”局
面。到1993年,家庭农场欠农场5987万元,农场欠家庭农场5760万元。外欠多是赊销产品以及
劳务费支付不及时所致。发生在工商企业较多。截止1993年,外欠农场5987万元,农场欠外2000
万余元。这些“三角债”严重妨碍了农场资金活化,影响生产经营。
二、组织设立
清欠工作本由农场计财科负责常规进行,考虑到情势紧迫,1993年,农场成立了清欠领导
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场长担任,成员有计财、审计、司法、法庭等部门的负责人。
办公室一般是3 人,主任先后是王广祥、钱养英、田长维。各基层单位也成立清欠小组。这期
间(1996~1999),内欠清理工作转归计财科,清欠办公室只负责清理家庭农场和工商企业欠
农场款项,(1998~1999)由工业副场长主管。
三、政策措施
为尽快清理欠款,农场制定了多项限期清收的优惠政策。规定家庭农牧场欠款挂账数额较
大的,根据还挂期限和数额,或免收资金占用费50%~100 %,或免缴欠款数额的10%~30%。
对于清收外欠,采取“谁经办谁负责”的办法,当事人停职停薪专门收取,按赊欠金额、时间
及清回数目给予提成5 %~8 %。有8 位当事干部照此行事。
为完成清欠,农场采取了教育动员、摸底造册、行文列榜公布、抓紧大户还挂、清伪查假、
动用法律、签订还挂合同、层层落实责任等措施,收到一定效果。
四、清欠状况
自1993~2002年,共清收内部欠款5800万元,外部欠款373万元。同时,农场兑现欠内款
1170 万元。2000年新陈欠农场款4100万元,其中外欠农场款230 万元(均为呆坏)。农场没
有长期欠内欠外款项。
农场每年有数额不等的内外欠款列决死账,平均每年约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