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稽查
第十节 稽查
90年代中期以前,财务稽查一般协同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1995年以后配了专职稽查
员,力度相对加强,做到了对核算单位月月审票、定期普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及专案调
查。检查结果,写出报告,及时通报。对于查出的问题,逐项逐笔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
此举推动了《会计法》、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的贯彻执行。
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具有共性,不一一记述,仅将1996年财务普查和专项检查归纳记述。
1996年5 月25日~6 月21日,对52个核算单位上半年财务工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一)
半数单位未从管理人员工资中计提福利费;(二)8 个单位46张报销单据没有主管领导或实物
验收人签章;(三)生产队当年贷款没纳入会计账核算;(四)三分之一单位物资存在账账、
账证、账物不符问题;(五)多数单位收欠不及时,形成部分死账;(六)部分单位设综合来
往账户,造成债务清结困难。另发现34个单位共64项违规账目。查后表扬了二十三队、二十四
队、农牧队、粮贸公司、物资公司、一中、医院7 个单位;又详细列举了上述存在问题,一一
提出了处理办法。
1996年6 月18~25日,对农业生产队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簿登记、家庭农场决算签
字、账外资金,对工商企业的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账簿登记、保管工作、账外资金,进行了
专项检查。检查结果3 项以上没问题的单位有一队、二十三队、农牧队、粮贸公司、医院、物
资公司、一中、粮油厂。所发现问题:库存现金方面,10个单位超额,计4.8 万元,10个单位
出纳员未及时记账,4 个单位库存与明细账不符;银行存款方面,8 个单位记账不及时,1 个
单位贷款账有负数,1 个单位明细账与总账不符;账簿登记方面各单位均无问题;家庭农场决
算签字方面,全签的有四队、五队,签80%的7 个单位,50%的5 个单位,完全未签的3 个单
位;账外资金只有1 个单位,数额1.1 万元;工商企业物资保管方面,存在或轻或重的手续不
严问题。此次检查后发了通报,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11个单位21位责任人做了罚款处理。
该时期查处了12名会计人员的职业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受刑事处分的5 人(判刑2 人,免
诉3 人),受纪律处分的7 人(开除党籍1 人,留党察看2 人,记大过1 人,警告3 人)。在
违法违纪人员中,7 人贪污合计10.3万元,4 人挪用公款公物合计33.2万元,1 人违犯财务制
度8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