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案件查处 在案件查处中,力求质量,坚持了初核求“实”,立案求“慎”,调查求“细”,审理
求“准”。
1986~2000年,纪检委、监察科立案查处了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贪污盗窃、挪用公款、
渎职、违反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案件共62件,结案率100 %。有62名党员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处
分,其中党纪处分47人:开除党籍13人,留党察看8 人,撤销党内职务1 人,严重警告10人,
警告15人;政纪处分15人:警告5 人,记过2 人,记大过7 人,降级1 人。纪检监察机关收缴
违纪款71.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0 万元。
历年党员干部违纪处分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7
续表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