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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职工疗养
第四节 职工疗养
职工疗养从80年代开始,分疾病疗养和健康疗养两种。疾病疗养在锦州兴城,健康疗养
在太湖。90年代,没有了疾病疗养,全是健康疗养。1995年,增加了北京疗养点,人数少于太湖。
疗养对象为老干部、劳模、老垦荒队员、知识分子。办法是个人申请,工会审批;1998年以前,
疗养费实报实销,从1998年开始,定额预付,去太湖的2150元/人,北京1600元/人。
附历年疗养人数统计表
历年职工疗养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