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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访

第二节 信访


建场初期的信访工作,由场领导和各单位领导及机关部门承当。1986年,成立信访办
公室,配专职信访员,隶属于农场办公室。基层单位成立了以党政主要干部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并设1名信息员。

1986年以来,相继建立了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如场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场领导批阅来信
制度等。1986年,基层单位实行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办法,年初农场与之签订责任状,
年终评比。此后,每年奖励平均10个先进单位,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罚款。1991年开展信访工
作达标创优活动,责任状条文更加具体明确。1995年,实行了收取信访办案补贴费办法,目的
在于减少越级上访。这在农垦分局是个创举,在分局信访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题汇报。1996年,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使职工群众明白上访有法可依。此后,作风转变,
农场领导和机关科室主动到基层调查解决问题,变“上访”为“下访”。同时,强调文明接待,
实行办案承诺,限期结案,结案率在98%。

每年接待来信来访在80~120 件次。历史上出现两次上访高峰,一次在80年代初,年接待
量4 00余人次,主要反映“文革”期间的遗留问题。另一次在1998年,接待350 人次,特点是
集体访增加,共6 批280 人次,主要反映农场粮食政策及职工负担过重问题。

信访基本无大案、积案,上访老户和越级上访均控制在最低范围。努力做到小事不出队,
大事不出场。只有1998年春,发生职工集体越级上访事件。这次“群访”的直接原因是农场个
别水稻户对政策理解有误,加上两名外引的水稻户声称“省里有人,一定能找成”而引发的,
200 余人参与。共集资2 万余元,组织4 起近百人,到总局两批76人,到省政府一批16人,进
京3 人。这次群访经说服教育,农场适当让利,得以解决。

2000年农场采取了控制越级上访的切实措施,其中一项是实行信访保证金制度,即基层正
职领导每人向农场预交1000元信访保证金,机关科长每人500 元,全场交纳了9.25万元。凡发
生越级上访,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或部门,减扣保证金。同时,农场开通了场长信访电话,拓宽
了职工信访渠道,当年受理了23起信访电话,解决了10起上访问题。实现了“三无”目标(无
进京、到省、总局上访)。

农场连续14次被评为农垦分局级信访先进单位,3 次评为农垦总局级先进单位,1 次评为
省级先进单位。

   历年来信访统计表
(1986~2000年)
表5-19 单位:件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