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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律服务

第四节 法律服务


1990年成立法律服务所,工作由司法科主持,主任田长维。1999年,开通了“148”法
律服务专线电话。“148”法律服务的宗旨是送法于民。承诺是文明服务,有问必答,送法上门,
满意万家。法律服务内容主要有:解答咨询;法律帮助;代写诉状;代理诉讼;协办公证;办
理见证;应聘担当法律顾问;纠纷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