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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边境管理

第五节 边境管理


场区有中俄江界线5.7公里,边境管理由公安分局直接负责。主要任务是防止内潜外逃、
越界捕捞以及禁渔期打鱼。

中苏关系不睦时期,双方边防监控严密,内潜外逃有之,越界捕捞极少。80年代末到90年
代初,中俄关系改善,边境管理相对松弛,江上越界民间交易,过主航道捕捞等现象不时出现。
当时的管理标准低,以“不捅娄子”为原则,要求是“放得开,管得严”,工作相当复杂艰巨,
只好全天候全方位现场监控管理,虽出现越界、交易欺诈事情,但未发生大的事情。之后,这
种状况得以纠正,双方边境管理趋于正规。我方管理的主要措施:(一)经常进行国防和边境
政策教育,每年对全民普遍教育1 次,对捕鱼、航运等江上作业人员,在开江下网出航、鲑鱼
(大马哈)上汛、涨水捞木三个关键时期,集中专门教育;(二)自购小汽艇1 艘,按时巡逻。
边警经常检查,并选配1 名管理员,看人管船,晚8 时,人离江,船上锁;(三)与江边所在
单位干部订立责任状,警民有偿共管,百分考核,优奖劣罚;(四)江面封冻之时,在江心界
线插上标杆,以免误越。这样以来,边防管理严格有序,平安无事,尽管偶有越界捕捞者,亦
均受处罚。保证了13年无大的边境事故,被农垦系统及地方市县评为先进单位。

禁渔管理相比边境管理稍显松弛。江河禁渔期在每年6 月初至7 月中旬。这期间虽然正式
渔户收网封船,但零星捕捞有禁无止。尤以旱河、沼泡为甚,有“竭渔”之势。另外,查禁不
够全面,市场在禁期仍有本地“鲜货”出卖,少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