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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作

第二节 工作


农场检察室成立12年来,共立处理案件14起,其中经济案件11起,民刑案件1 起,非
法侵宅案件1 起,非法拘禁案件1 起。共挽回经济损失132 万元,避免损失70万元;对刑满
释放、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缓刑、假释的28人监督检查,普遍检查每年两次,平时抽查。以
上五种人只有2 人重新犯罪,其他未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共收到群众信访50件次,全部做了
适当处理。同时,与12个基层单位建立了法律服务联络系统。1996年农场检察室办了三个经济
大案,在办案紧张阶段,孙寿俊病倒了,吊瓶点了15天,15天他没停下工作。自1994年5 次被
评宝泉岭管理局检察系统先进单位,4 次被农垦检察分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农垦检察
分院为之记集体三等功1 次。主任孙寿俊被评为垦区十佳检察干警、省优秀干警。

   立案情况表
表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