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小康队建设
第二节 小康队建设
1994年,场党委发了[1994]5号文件,正式开展小康队建设。成立了奔小康指导小组,
党委书记、场长担任组长;制定了奔小康方案,提出了小康具体标准:(一)职工群众有较好的
思想道德素质;(二)无违法乱纪和重大事故;(三)人年均纯收入最低2000元;(四)家产人均4000
元;(五)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六)高中教育普及率85%;(七)自来水入户率95%;(八)有
“三室两场”;(九)无计划外生育;(十)环境优良。
经过6 年建设,到2000年有21个生产队达到小康水平,由宝泉岭分局党委验收命名。单位
及达到年份:1995年 七队 十七队 十八队 二十队1996年 一队 三队 八队 十四
队二十一队1997年 二队 四队 十一队 十五队 十九队 二十四队1998年 十六队
二十二队 科研站 林业局 农牧队 畜牧公司
还有7个生产队未达到小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