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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族

第二节 民族


名山农场是由佳木斯工人、青年垦荒队,宝泉岭农场垦荒队,萝北县所属地方并入
人员和大批转业官兵、山东支边青年、移民以及京、津、沪、浙、哈等地知识青年建立起来
的。他们响应祖国的号召,为开发和建设北大荒,从五湖四海云集这里。全场除新疆、西藏、
宁夏、台湾省外,来自其它26个省、市自治区的人员均有。因此决定着农场具有多民族的特点。
据1985年统计,全场共有汉、满、蒙古、回、壮、苗、朝鲜、锡伯、鄂温克九个民族,
总人口11,801人。其中汉族为最多,共11,616人,占总人口的98.43%;少数民族共185人
占总人口的1.57%;其中满族较多,有103人;依次为回族37人;朝鲜族16人;蒙古族14人;
锡伯族5人;鄂温克族5人;壮族4人;苗族1人。
全场现有少数民族干部17人,占干部总数的2.5%,满族9人;回族4人;朝鲜族3人;蒙古
族1人。少数民族党员15人,占党员总数的19.8%。少数民族的人口虽然占的比例较小,但他
们与汉族兄弟之间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和睦相处、在农场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
作用。
农场对少数民族的一些特殊风俗给予照顾和尊重。由于这些少数民族长期居于汉族地区,
一些民族习俗也日渐演变,尤其在青年中较明显。
附:历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