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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体制沿革

第四章 体制沿革

第一节 管理体制沿革


1955年8月,佳木斯工人垦荒队由肖廷忠、张福带队,在萝北县境内(现农场八队)开荒
建点,创建了佳木斯农场。次年5月更名为佳木斯青年集体农庄,隶属佳木斯市人民政府领导。
1956年9月,以宝泉岭农场开荒队为主体,佳木斯青年集体农庄与萝北县莲花老改农场三个
单位合并,成立了国营宝泉岭农场莲花分场,所辖三个生产队。隶属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厅
宝泉岭农场领导。
1957年1月,根据荒原规划和发展远景的需要,莲花分场扩建为国营萝北农场,所辖三个生
产队,实行场队两级核算。隶属省国营农场管理厅领导。
1958年8月,萝北农场扩大为三级制农场,下属的三个生产队扩建为三个分场,一分场即名
山农场的前身。
1958年10月,实行了政企合一,场社合一。萝北农场与萝北县合并,一套机构三个名称,
即萝北县、萝北农场、萝北人民公社。原一分场更名为七分场(第七作业区),领导机关行使企
业管理和地方行政管理两种职能。
1963年1月5日,正式成立了国营名山农场。隶属东北农垦总局萝北分局领导。
1969年1月26日,根据1968年6月18日毛泽东主席“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
的批示,撤销了名山农场建制,成立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十二团”。
1977年1月,撤销十二团,恢复农场建制,恢复名山农场名称。隶属于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
局宝泉岭国营农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