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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在调整中发展

第二节 在调整中发展


名山农场成立时,全场共有耕地面积95,900亩,拖拉机32混合台;康拜因14台,其中自走3
台,牵引11台;各种农机具181台件;各种型号汽车12台。全场共有人口4,047人,职工1,201人;
管理人员123人,机关干部40人。下属农业生产队5个,畜牧队1个,工、副业单位6个。
农场成立后,为了克服三年自然灾害和工作中的失误所造成的困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定的“调
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1961年12月14日至24日在哈尔滨召开的东北地区国营农场工作会议
精神,调整农场内部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结合农场实际,在管理体制方面,改变对农
场多头领导的现状,实行政企分开,在农场设立乡政府,使农场实现企业化。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
理、分级核算。精减机构,下放干部,精减非生产人员,加强和充实生产第一线。
在管理制度方面:实行了农场对生产队的“大包干”。即:“定规模、定人员、定设备、定投资、
定物资供应等”;实行超产分成,建立健全以生产责任制为基础、以经济核算为中心、以计划管理、
技术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为内容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分配形式方面:根据承认差
别、按劳付酬的原则,改变平均主义的工资分配形式,实行作业工资和产量工资相结合的“两结合”
工资制度。在职工生活方面:给职工分了自留地,努力解决职工的住宅,组织与发动职工家属参加
生产,办好职工食堂等。在生产队(厂)规模方面:根据有利生产,便于管理的原则,对那些层次多、
规模过大或过小的队(厂)进行了合理的调整。
经过1963至1964年两年调整后,农场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资分配形式、队、(厂)规模等
基本稳定,基本适合当时的农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在此期间,农场的经济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
群众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1963年至1968年的六年间,除1963年建场当年亏损外,其余五年共盈利
150.6万元,为以后农场建设奠定了物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