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水平
第三节 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水平
建场初期,农场的生产技术和机械力量比较薄弱。为了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水平,1963
年4月,东北农垦总局召开了场长、书记会议,颁布了包定奖、阶段作业奖、节约奖等若干经济政策。
农场进行了认真的宣传和贯彻,制定了“三包一奖、四固定经营管理制度试行草案”。“三包一奖四
固定”,即包任务、包费用、包上交;定面积、定人员、定消耗、定工具;一奖是按照包、定的条件,
实行利润超产分成,其比例是:“六、一、三”,即:60%上交给国家,10%留农场,30%奖给完成包、
定指标的队、组(班)或个人。它是由农场落实到生产队,以生产队为单位,在即定条件下,完成全年
生产、财务计划,在计划利润内。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的一种工资支付形式。包定奖实施后,农场职
工的工资支付由过去的月薪日计,改为日发作业工资的80%,其余20%依据年终完成指标情况,见利就
奖、超额多奖;完不成产量、利润计划的不奖或不发。阶段作业奖是按工资总额2%提取,列入工资计
划,由队掌管,集中用于春播、夏管、麦收、秋收等农忙季节的奖金,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通过
评定,奖给生产好、工作好的职工。这一经济制度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生产的积极性。各生产
队建立了班组核算制度,通过班组核算,使职工参加了企业管理。各生产队选举了生产管理委员会,
有干部、业务人员和工人参加,实行民主管理、群众监督。
在机务上实行单车核算,除填写班次作业定额核算单外,还普遍建立了油料节约手册,贯彻以生
产为中心的岗位责任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全场树起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处
处讲成本,事事搞核算的风气,在生产上实现了计划管理。这些经营管理制度的实行,对国家、农场、
职工三者都有利,因而,大大调了职工的积极性,使农场的经济在六十年代中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成为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
1965年春,农场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工作的五点指示”(简称农垦五条)和农
垦部党组《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简称农垦十六条)。农场作出了“推行作业
工资与产量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形式的决定”。5月,农场派出工作组,在第一生产队(现八队)进行
“两结合”工资制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然后在全场铺开。
两结合工资制,即产量工资和作业工资相结合,取销固定工与临时工的划分,以农工一级(32元)
为杠,以上为保留工资部分,按月薪日计发给;28元为作业工资,实行评工记分、以分计酬、按月发
给;4元作为产量工资,与产量利润挂钩,年终按个人所得工分分配。
实践证明,这种工资形式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体现了社会主
义时期分配原则,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充分挖掘了劳动潜力,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生产积
极性,促进了农场建设的发展。然而,“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大批“物质刺激、奖金挂帅”的浪
潮中,“两结合工资制”夭折了,取而代之的是“等级”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