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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造林

第四节 造林


一、天然林
农场创建初期(即1958年以前),森林资源丰富,全场共有天然次生林10万余亩。由于建房取材,毁林
开荒建点,不断扩大耕地面积。当时,又未能执行“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方针,致使一些不宜开
荒、不应砍伐的天然林地也被开垦和砍伐。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主义泛滥,乱砍滥伐现象
十分严重。1970年至 1973年,十二团又来了个连续4年“大战莲花泡”,即大砍莲花泡天然次生林木,
莲花泡各岛的天然林地尽被砍光,使农场天然林面积越来越少。1985年,天然林面积减少到645亩,主
要是杨、 桦混交林和柞木林。
二、人工林
1960年以前,只注重毁林开荒,努力扩大耕地面积,无人注意育林和造林。采取的是不育,不造,但
需即伐的做法。这导致了大面积天然林地被砍伐、开垦,而新的林地又无人关注和育造,致使林业生
产损失严重,生态平衡受到破坏,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农场从1960年开始育林和造林,但由于当时人少地多,开荒任务紧迫,劳动力十分紧张,加之认识不
足,真正用到育林、造林的人力、物力,使人无法提及。1960至1968年,9年全场共造林1,026亩。其
中防护林207亩,薪炭林307亩,用材林48亩,经济林94亩,绿化及其他造林370亩。
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逐步提高人们对育林、造林的认识,开始把造林做为林业生产建设的核心。
1969年至1976年,8年共造林3,065
亩,其中防护林2,960亩,薪炭林105亩,1976年育苗面积416亩。
1977年至1985年,9年全场造林12,743亩,是1960年至1976年全场造林总数的3倍多。其中农田防护林
9,734亩,用材林318亩,宅旁、路旁绿化林2,691亩。1981年以后,全场开展了群众性的义务植树造
林活动,每年都在5万株以上,绿化了居民点及道路,美化了环境。
1985年,农场和各生产队(厂)签定了造林绿化责任状,促进了全场造林任务的完成。
1985年全场拥有人工林面积13,398亩,各生产队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
历年林业发展统计表 单位:亩


农场造林树种以杨树为主,有少部分落叶松和樟子松。1970年以前,造林或营区绿化主要用本地杨
树条扦插,品种繁杂。
1973年,从吉林引进快杨树苗,1975年引进北京605杨树苗,1982年又从吉林白城子引进小乘黑杨
树苗,经过选育繁殖,用于农场造林。1977年林业站苗圃,大量培育了各种苗木。培育的苗木有:杨
树、落叶松、樟子松、垂柳以及各种花卉苗木等,满足了农场造林、绿化、美化等所需的各种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