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建材生产

第三节 建材生产


砖瓦生产
1958年,为满足基本建设需要,开始了砖瓦生产。当时条件所限,红砖采用手工扣坯,开始
用单斗模或双斗模,熟练后改为三联斗或四联斗模具,工效有所提高。粘土瓦的制做从备土、
和泥、踩垛到切坯成型,整个工序全部手工操作。砖、瓦的焙烧是马蹄窑或方框窑。
1964至1966年,农场先后自己改制成35型制砖机和真空挤出制瓦机,砖、瓦坯的制做实现了
机械化。串窑焙烧代替了马蹄窑和方框窑,年产红砖186万块,粘土瓦36万片。
1969年以后,十二团为缓解砖瓦生产供不应求的矛盾,全团掀起了兴建室内小砖窑的高潮,
各单位在俱乐部、食堂、宿舍砌成小方窑,烟道上进行人工扣坯,这样即烧了砖,又取了暖,也
节省了基建费用。但对房屋破坏性较大,缩短了使用年限,以后逐步废止。
1974年,为提高红砖产量和质量,农场购进一套机械化的红砖生产线,新建一座年产600万
块红砖的遂道窑。红瓦生产也不断在革新改造上狠下功夫,基本达到了年产粘土瓦30万片,水泥
瓦15万片,满足了基本建设的需要。
1983年,为解决遂道窑设备不配套、维修困难、所产红砖质量太差,农场投资30万元,新建
一座“二十四门”轮窑和配套的生产线,设计年产红砖1,000万块,于1985年6月25日建成投产。
投产后除满足本场基建用砖外,还可大量外销,比遂道窑生产的红砖,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提
高了一大步,达到了国家标准要求。
木材加工
1958年,为解决营建所需木料,开始进行原木加工生产。使用的是机动圆盘锯,大部分作业
靠人力手工操作。对径积较大的原木,要两人用“枪锯”进行加工。
原木来源除每年国家调给700至800立方米的指标外,农场每年利用冬季农闲季节主动和林场
搞协作,从中得到木材分成,弥补木材的不足。1958年至1962年,每年平均锯材580立方米。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木材生产也受到很大影响。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木材生产才
有所好转。是年,农场更新了木材加工设备,增置了“中型带锯”和“跑车”,大大的提高了木
材的加工能力和质量。
1980年,宝泉岭农场管理局将局直名山木材厂移交农场,加强了农场的木材生产能力。两个
木材厂,共有职工252人,设备生产能力年锯材1.2万立方米。
采石与白灰生产
农场在建材生产方面,除焙烧红砖、粘土瓦、水泥瓦、木材加工等生产外,还大量进行采石,
利用小砖窑焙烧白灰生产。1969年,十二团专门成立了工业四连,在十三团七连(现延军农场七
队)进行采石、焙烧白灰。
1978年,基建队又组织采石班到凤翔北山采石,运回后一部分做为基石,另一部分利用农场
俱乐部的小砖窑焙烧白灰,基本解决了本场基建的需要。
1980年以后,由于农场没有石源,采石与白灰生产只好终止。
附:历年建材生产情况统计表
历年建材生产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