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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七章 基建

第一节 概述


基建工作,是随着农场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地扩大、完善和发展的。
1958年以前,职工住的是“地窨子窝棚”、帐棚和“马架子”;条件略好点的是简易房。
人多房子少,居住条件很差。
建房没有正规设计,只是夏挡风雨冬保暖就行,根本不讲究式样和内部开间布置。
1958年,机关办公室、食堂和修造厂厂房,由赵光农场工程队承建,全部砖瓦结构,这是
农场当时的第一流建筑。当年,从宝泉岭、二九一等农场调来的职工和部队转业战士中,抽调
60余人,组成了一个瓦工班和木工、锯材、砖瓦3个车间。于10月正式建立了基建队,第一任队
长候景范,支部书记刘士举。
1959年至1962年,基建事业发展较快,基建队职工增加到130人,队长王凤悟,支部书记李
贺田。同时,还由自流人员组成了一个基建包工队。
职工住房建筑采用泥叉墙、干打垒、大坯墙;也有采用挂拉哈辫和卧拉哈辫墙的。采伐开
荒地号的天然次生林原木做房架和檩条,树条当笆板。180平方米一栋,每栋6户,一室一厨,
纸糊天棚。4年共建住房17,238平方米,平均每年建房4,395平方米,住房紧张局面有所缓解。
1963年,名山农场遵循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基建工作即要保证农场发展需要,又要相应
地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采取了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大搞土法上马。号召全场有条件的生产
队,大力采集砂、石、羊草以及一些待开荒的次生林木材,利用农闲季节,集中人力盖起了一
栋栋简易房、每平方米造价仅15元至20元左右。
在施工上,采取场直地区由基建队承建,各生产队充分利用农闲时间自己建的办法。
在结构上,场直地区、生产队公共场所和生产用房的建筑,采用砖瓦结构。生产队职工住
房多是简易房,必须掌握好采光、保暖的原则。
1963年至1967年,4年建筑面积达38,315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占18.23%,生活用房占81.77%。
在生产用房中农业占55%,畜牧占33%,工业占12%。
1968年以后,大批城市知识青年下乡来场,人口尉增。加之1969年,为适应战备需要,根
据上级指示,场部和沿江单位的居民,全部后撤,致使基建任务加大,职工住房空前紧张。由
于任务大,时间紧,基建连只能承建团机关办公室建筑任务,后撤居民住房只好采取农场创建
初期的办法,自住自建,盖起了“地窨子窝棚”、“马架子”、大坯墙、干打垒墙和挂、卧拉
哈辫墙的小草房。
为解决职工住房紧张,改善职工居住条件,1970年,全团各连队普遍成立了基建排,承建
本单位的营建任务。并利用食堂、宿舍、办公室、俱乐部等建起了小砖窑,利用做饭和冬季取
暖进行烧砖,各生产队都建起了小砖厂,以弥补营建用砖的不足。1968年至1976年,累计建筑
面积达91,900平方米,年均建筑面积达10,211平方米。
在建筑结构上,连队部分家属住房也采用了砖瓦结构。大部分住房则采用“穿鞋戴帽”(石
头地基,砖砌到窗台,以上是大坯墙,外抹白灰,木房架、笆板,瓦盖,灰抹天棚)式的建筑结
构。由每栋180平方米,增加到240平方米。
1977年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场的基建工作发展很快,全场生产用房
和居民住房,全部实现了砖瓦化,扩大了建筑面积,开间布置日趋适用合理,室内全部采用红
砖或水泥地面。
为使住房冬季保暖、后墙改为“五○”(即两砖)墙。改进了门窗规格,增大了室内采光面积,
比过去扩大近一倍。
1985年,住房全部变卖给职工个人,此后,农场不再建筑职工住房。需建房的,可提出建房
申请,经场土地办批准划给房基号,自费建筑。
1984年至1985年,全场自费建房15,000平方米,从建筑设计、结构、开间布置、采光保暖
等方面,都达到了八十年代的新水平。
1985年,农场已拥有一支175人的建筑施工队伍,其中技术干部7人,三级工水平以上的技术
工人150人,占这支队伍总人数的 85%。施工设备能力由过去的手工操作已提高到半机械化程度,
如工地的材料搬运、木器件的制作、砂灰浆的搅拌等。
在施工管理上,从1979年开始实行了定额管理,预算包干、节约有奖的办法。
1980年,根据基建设计水平和施工能力,经国营农场总局批准,将基建队改称为“名山农场
建筑工程队”,取得了对外承包施工工程的资格。
1984年,基建科与工程队合一,成立了名山农场建筑工程公司,基建工作自此走上了改革开
拓之路。
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历年房屋、水泥晒场建筑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