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购
第三节 收购
农场土特产品和废旧物资的收购工作,自建场以来至1981年底,一直由商店负责管理。
1958年至1968年,由于收购量小,只在商店配土特产品收购员1人,收购的品种主要是毛皮、白
瓜籽和废旧物资等。1969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收购业务扩大,生猪收购、上交归商店管理,
商店成立了土特产品收购组,配备5人,负责土特产品、废旧物资、生猪收购和上交。
1982年,收购工作和商店分开,在原收购组的基础上,成立了土特产品收购站,站长陆松
长,工作人员7人,实行单独核算。负责全场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废旧物资的收购、上交、出
口和场部地区的肉食供应工作。
1984年,收购站归畜牧公司领导。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开放、搞活”经济方针的指导下,农场经济不断发展,土
特产品的收购、出口、上交比以前大幅度增长,收购种类有6大类,一是农副产品,二是畜牧产
品,三是山产品,四是中草药,五是废旧物资,六是草类,品种40余种。1963年至1985年,总
收购额为620万元,利润额55万元,做到了经营有利,利润额逐年增加。
1985年,收购额高达55万元,利润额5.4万元,是建站以来经济效益最好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