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商管理
第二节 工商管理
农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对工商业实行经济
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并保护合法经营权益的执法机构。
1977年以前,农场各业都是独家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未设专管机构和人
员。1977年,商业科助理员周世斌兼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随着党的“开放、搞活”经济政策的落实,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逐步被认识和重视起来。从1980
年10月起,开始办理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执照。
为发展各种服务行业,安置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人员,农场根据黑政发(1981)105号文件精神,
对待业青年新办的企业和服务行业从经营之日起,免征3年工商所得税。由于党的政策深入民心,
使农场的集体、个体企业发展很快,从而扭转了过去的单一体制(国营)、单一经济(全民)的局面。
截止1981年末,全场已有集体工商业单位3个;个体工商业户16户;安排待业青年和社会闲散人
员50余人。
1983年10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农场生产建设事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了搞活经济、
活跃市场、疏理流通渠道,农场投资1.2万元在场部新建2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从而改变了过去
那种“蹲道边、摆地摊、汽车一过就冒烟、刮风下雨就散摊”的状况。
1984年至1985年,农场的个体工商业有了大规模的发展,成为农场发展第三产业的一支
新兴力量。仅1985年就发展个体工商业户65户,其中商业25户、手工业19户、运输业5户、修
理业3户、服务业1户、1临时贩运12户。当年收缴工商税3,244.72元;工商管理费1,622.
36元;经济合同鉴证费342.50元。
工商行政管理在搞活经济、活跃市场、疏理流通渠道的过程中,对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
依法进行了经济监督,并做到了“六管、一打、一制止”。六管即市场管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商标管理、广告管理、个体经济管理、经济合同管理。一打即打击商品交换中的投机倒把行为,
一制止即制止商品流通中的不正之风。
1985年,处理了经济案件4起,罚、没非法所得款431.04元。从而保障了工商企业的合法
经营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目前,农场第三产业正在继续向前发展中,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亦在不断发展、巩固、完善、
提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