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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价管理

第三节 物价管理


1984年4月,农场成立工商物价科,当时人员少,未配备专职物价员。
1985年总局物价局为加强物价管理,提高物价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在省会哈尔滨市举办了
“专职物价人员学习班”。工商物价科抽出一名同志参加了学习,配备了专职的物价管理人员。
从此,使物价管理工作基本走上了轨道,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了物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物价方针和政策,开展了“物价信得过”评比
活动。
二、按省政府(1984)32号文件理顺了粮、油价格。并参加了管局物价局组织的物价大检查;
组织了场内的物价检查。方法是节假日重点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共查出违价案件4起,没收
非法收入1,394.35元,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三、按照国务院1985年提出的“巩固、消化、补充、改善”八字方针和两大任务,即:一是
坚决做到物价基本稳定,二是为明年的改革做好准备。结合农场实际,物价工作的重点是:保持
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理顺物价作价办法,使物价总水平稳定在1985年的水平上,继续实行“大管
小活”更好地促进生产,搞活流通、指导消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