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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劳动保护与劳动保险

第六节 劳动保护与劳动保险



一、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的发放办法是根据国家劳保条例和农场具体情况制定的。
1968年以前,只有机务工人、工业单位的技术工人享受工作服、线手套、毛巾、肥皂;汽车、
胶轮车司机,马、牛车驭手、更夫发放皮大衣、大头鞋或棉胶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1968年全场农牧工人开始享受棉手套劳动保护用品。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劳护字(1978)44号文件精神,农场对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也相应地做了新的规
定。从1979年扩大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全场拖拉机、推土机、康拜因驾驶员开始增发皮大
衣、大头鞋或棉胶鞋等劳动保护品。
1981年,全场广大农、牧工人享受了工作服(二年一套)、棉胶鞋、农田鞋、毛巾、草帽等劳动
保护品。并建立健全了劳动保护用品登记卡片制度,基本实现了全场职工劳动作业时都有相应的劳
动保护品。
1984年,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兴办家庭农场以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也随之进行了改革,
实行了享受劳动保护的品种、数量不变,费用由承包者和各家庭农场自理。
二、劳动保险
建场以来,农场依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全面实行了劳动保险,具体业务由场工会经办。
职工的生、老、病、死、伤、残都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1966年以后,劳动保险业务改由劳资部门经办。
1973年7月20日,省劳动局、卫生局、粮食局、商业局、财政局“关于在新建、扩建单位中,
建立食品保健制度几点意见的通知”以及兵联字(1973)193号通知精神,十二团决定实施“食品保
健”制度,其实施单位、工种、人数、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如表。
食品保健标准表


1973年以来,对年老体弱的职工,办理了退休、离休,使其得到了组织上的照顾,得以安度晚
年,生、老、病、死有人问津。
1982年,在全省统一进行劳动保险登记工作的同时,全场对劳动保险工作进行了整顿,建立了
劳动保险登记卡片和退、离休人员劳动保险待遇领取证,加强了劳动保险管理工作。
1985年末,全场共办理退休、离休的职工达576人。
附:历年职工退休离休统计表
历年职工退休离休统计表